1.公示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是指评估时刻(本季度为2025年3月31日),该区域电网除去已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含已备案且计划当季度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外,还能继续开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容量规模。
2.各配变可开放容量请至所在辖区供电所或营业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