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沙河市财政局关于招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沙河市招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招商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参与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管理、指导和协调网上招商工作,负责全市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信息库网的建立、管理。2.负责与其他省、市经济技术、市校(院)间科技教育及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3.负责组织承办全市经济技术合作及市校科教合作的交流与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内的经济技术合作和省校科教合作活动;参与组织全市综合性经贸洽谈活动。4.负责筛选、编制、发布和协调管理全市经济技术合作、市校科教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对外招商。5.联络、邀请重要外商和境外、市内、市外团组来市考察,与市内企业洽谈;参加组织、协调境外投资工作。6.负责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的组建和管理,负责市外企事业单位在我市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审批和管理。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8.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招商项目和“三资”企业的挂牌保护。9.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侵犯外商和“三资”企业合法权益举报受理的职能。
二、招商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招商局单位本身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91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82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招商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91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05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917.82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566.16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减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招商局单位本身、招商一办、招商二办、招商三办等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因计划安排因公出国费用,比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略微增加。
1. 因公出国:本年度本单位计划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1个,计划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招商局因业务性质每季度接待来沙客商35余次,140人次/年;招商一办,招商二办、招商三办每季度约接待来沙客商20余次,80人次/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招商局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招商一办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招商二办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招商三办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安排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