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财政财务 > 部门预算

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财政局 打印

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沙河市财政局关于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4、 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5、 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6、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 坚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

8、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9、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等事项。

10、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当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只包括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全部为本级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运作经费。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850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0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等。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填报“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只有沙河市十里亭镇人民政府。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较2015年预算有所增加,增加的原因是乡镇分税制,日常运转及税收税源工作任务增加。今后我部门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无。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本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数为1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安排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