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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财政局 打印

沙河市旅游局2016 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沙河市财政局关于市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沙河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二)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景区(点)、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评星、定级、定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景区(点)工作。(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各类旅游接待设施项目,对需由市发展计划部门立项审核、报批的旅游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意见;指导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业统计工作。(四)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指导旅游市场调研和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全市旅游业对外对内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五)组织和指导公民出国(境)旅游业务。(六)负责涉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旅游事务;办理来沙国外旅游者的签证通知事宜;指导对外旅游交流与合作;管理境外及外省市驻我市旅游办事机构和旅游企业。(七)承办全市国内旅行社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旅游保险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九)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及旅游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旅游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十)负责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手续,并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参加对外合作和交流。(十一)为全市华侨、归侨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招商引资合作项目牵线搭桥。(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沙河市旅游局当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只包括沙河市旅游局。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84.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77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旅游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8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3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主要是旅游业务经费。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84.77万元,较2015年预算58.11万元增加2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6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填报“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只有沙河市旅游局。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3万元,与2015年预算

相同。今后我部门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无。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旅游局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本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数为2.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安排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