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沙河市财政局关于人社局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综合管理全市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承办国家、省、邢台市和我市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选派援疆、援藏干部及其内返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经办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和数据应用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二、沙河市人社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只包括沙河市人社局局机关
三、部门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度收入总计1566.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6.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 1566.05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人社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56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05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8万元,包括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39万,人社系统业务管理9万,机关运行工作经费9万。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1566.05万元,较2015年预算1604.4万元减少38.35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机关本身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 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
1.因公出国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5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本年人社局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本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数为2万元。(备注:因2016年预算上报为2015年10月份,单位在当年12月份将原有车辆报废,所以公务用车保有车辆为0辆,原2016年预算上车辆运行费用2万元没有更改。特此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安排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