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沙河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沙河市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规划市直单位党的建设,指导市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市单位党的建设工作。2、指导市直基层单位党组织和驻市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3、指导市直基层单位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指导市直各部门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指导市直单位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行政领导完成任务,改进工作,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5、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企业股级单位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审批、考核、培训工作。6、指导市直单位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审批发展新党员。7、负责市直单位党内统计党员关系接转等工作。8、负责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包括对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对下岗职工的党员管理以及各类报表等工作。9、负责市直单位民兵征组和征兵工作。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沙河市直工委当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只包括沙河市直工委。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6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37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直工委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6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3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主要是党员教育培训运转经费。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68.37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2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0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填报“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只有沙河市直工委。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与去年持平,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相关费用降低。今后我部门将严格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数为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安排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