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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河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财政局 打印

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沙河市财政局关于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中共沙河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宣传部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抓好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抓好全市干部群众的理论学习;抓好全市的重大活动和先进模范事迹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抓好各行各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武装部共同抓好国防教育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工作。对市广播电视局、沙河市报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指导。() 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市文化局和市文联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协调。() 负责协调我市的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对全市党员进行理论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教育的计划、安排、辅导和教材的编审。() 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领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完成省委宣传部、邢台市委宣传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沙河市委宣传部当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只包括沙河市委宣传部。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19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41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委宣传部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19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6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主要是对外宣传费用和报刊征订经费。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193.41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3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5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填报“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只有沙河市委宣传部。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较2015年预算略微增加,因单位公务用车调剂老化维修。今后我部门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宣传部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本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数为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安排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