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6年9月29日在沙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沙河市财政局局长 赵伟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河北省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000万元,专项债券9500万元。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3年期和10年期分别5100万元,5年期和7年期分别7650万元。
根据财政部规定,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我们上报了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并获省财政厅批复,将主要用于东环景观大道工程等一批民生项目。
二、预算调整草案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需要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出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债券增加16000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收入”中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6000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9500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收入”中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9500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沙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