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16号)、《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沙政办字【2016】28号文件精神,沙河市农业局衔接取消如下事项:
1、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2、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沙河市农业局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