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沙政办字【2016】64号)文件精神,沙河市农业局下放如下事项:
1、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项目类别:行政裁决。
2、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项目类别:行政裁决。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沙河市农业局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