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汽车销售企业利用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整治利用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市汽车销售单位。
二、整治范围
经营者在合同订立、履行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排查整治内容
是否代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否存在利用抵押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监督举报
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加强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
市场监督管理局8701801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8921090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沙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