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业单位:
根据2020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
二、申报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可申报退休鉴定。(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可申报退职鉴定。(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地点
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社保科。
五、申报材料
1、鉴定申请书一份,需本人签字。
2、病退鉴定承诺书一份(附件1)。
3、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正反面打印)。
4、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年的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等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
7、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的证明材料。
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审核申报材料,对审核合格的人员组建档案,档案袋封面贴申报鉴定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申报、办理病退期间,及时将有关病退鉴定信息通知到申报人员,认真如实组档。
2、病退鉴定拟定于2020年10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病退申请人员参加鉴定,须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3、被鉴定人员需要在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4、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病退鉴定资格。
联系人:李宏丽
联系电话: 8921316
附件:
1.病退鉴定承诺书
2.申报鉴定人员基本情况表(材料袋封面)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