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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河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政府办 打印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游客在我市旅游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9月修订版)特发布此公告:

1、进入景区游客不得超过核定日承载量的75%。

2、游客进入景区,须先扫河北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超过37.3℃的游客禁止进入景区。

3、防止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的要求,游客游览间隔一定距离。

4、景区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要进行及时劝诫。

5、团队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入园,禁止集中入园。

特此公告。

沙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