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集中整治农村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巩固好、维护好、发展好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中共沙河市纪委监委、中共沙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会议精神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金方面
重点整治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以秸秆焚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等问题。
二、资产方面
重点整治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库房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重点整治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帐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 0319-8702195
0319-87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