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沙河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方案》要求,计划列支117.2万元用于粮油和特色作物受灾地块加强田间管理所需肥料采购、55万元用于渔业灾后鱼苗增补。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划招选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于较快落实救灾资金。
请有意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要求,在10月9日前提供公司相关资质和报价等材料。
材料提供地址:沙河市农业农村局 307室
咨询联系电话:0319-870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