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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沙河市“大棚房”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农业农村局 打印

        

严格按照“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从事非农经营”的“大棚房”问题界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第三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大棚房”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沙河市农业农村局:0319-8702618  shsnjtg@163.com

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9-8788209 shsgtj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