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沙河市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党中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聚焦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发放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到位,提高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突出问题方面。
1.资金保障方面。未按上级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安排拨付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经费等问题。
2.申报审核方面。未按时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准确申报审核辖区内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发放数据;申报审核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数据申报资料不齐全,审核把关不严格、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影响工资发放及时性等问题。
3.发放管理方面。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未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基本报酬未按月足额发放、绩效奖励未按年度足额发放等问题。
(二)其他村干部工资发放方面的问题。
二、征集时间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三、反映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当面等方式反映问题线索。
(一)中共沙河市委组织部
(1)电话反映:0319-8921153(工作时间)。
(2)来信反映:邮寄收件人:沙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邮编:054100,注明“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线索反映”。
(3)当面反映:反映人可直接到沙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进行当面反映。
(二)沙河市财政局
(1)电话反映:0319-8700859(工作时间)。
(2)来信反映:邮寄收件人:沙河市财政局基财中心,邮编:054100,注明“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线索反映”。
(3)当面反映:反映人可直接到沙河市财政局基财中心进行当面反映。
四、其他说明
我单位将依法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并对反映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不能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中共沙河市委组织部
沙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