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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22    来源:城管局     打印

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 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沙河市城乡各类规划编制与调整,核发“一书两证”;负责监督检查、查处城乡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负责建设工程定位、放验线、跟踪管理、规划验收;负责规划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管理及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并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调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沙河市城乡规划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预算单位由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其下属6个独立核算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城管监察大队、照明管理处、数字化平台服务中心构成。

三、2016 年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783.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83.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3.0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6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783.02元,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08.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经费支出77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6.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94.36万元;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9674.41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减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机关本身及所有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万元。

1.预计不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2.预计发生公务接待费4万元。

3.预计发生培训费5万元

4.预计发生会议费5万元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发生30万元。

 联系电话:0319-878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