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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沿街门店、居住区实行生活垃圾收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2    来源:城管局     打印

市民朋友们: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管理标准,即日起市城管局将在城区内实行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建立点对点垃圾清运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我市的城市功能和品位。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即日起,城区内所有地下垃圾箱、地上垃圾箱、垃圾池将全部取缔,将在居住区内设置垃圾桶,沿街门店实行上门收集。

沿街门店及商户,请将生活垃圾打包后,定时投放到该路段收集员的保洁车内,不要将垃圾随意乱倾倒。收集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居住区的居民,请在早7点前、晚19点后,将垃圾倾倒在本居住区设置的垃圾桶内,不要将生活垃圾随意乱倾倒。

 对未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随意乱倾倒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足一吨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超过一吨处以每吨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