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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安委办安排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3    来源:应急管理局     打印

1月28日,沙河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排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要正确认识疫情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严峻挑战,坚决克服任何恐慌、松懈、麻痹、侥幸等心理,坚决克服任何“松口气”思想和厌战情绪,坚决杜绝因疫情防控而忽视、忽略安全生产行为,坚持认真履职尽责,科学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不能因防疫工作而影响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值班值守等工作,严禁因疫情防控出现安全生产脱岗、空岗、断岗行为,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段,充分利用“双控”信息平台网上“巡查”、开展明查暗访、发挥舆论监督等方法,督促本辖区和分管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要牢固树立“不出事、再出彩”理念,时刻坚持防为主、防为上,查隐患、去隐患,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突出抓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旅游、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整治力度。对生产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摸清生产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完善各项管控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落实进门体温检测和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要求,落实好相关人员防护措施,并对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大检查、大清理,尤其是对生产车间、劳动密集型岗位、销售场所、员工宿舍等一些人员密集部位,加强消毒、清洁工作和通风透气,为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对停产停工企业,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对重要设备设施、防护设施进行重点管控,对危险区域警示标识进行检查维护。对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充分考虑假期延长、开工不足等因素,扎实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严把复工关,未经验收和审核通过,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复产。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企业,加强疫情防控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并安排企业劝阻外来务工人员疫情结束前不要返沙,同时加强外来留矿人员疫情防控,严禁老乡聚会、聚餐和收取老乡捎带物品等,防止疫情接触、输入和传播。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食品和日用品、医疗保障等生产运输经营单位(网点)加强监管,督促各单位(网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扎实做好日常巡查等工作,严格查处任何思想松懈、精力放松、工作懈怠、隐患排查治理减弱等行为。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医院、社区门诊、居民小区、村民居所、封堵路口门口等重点区域和医疗救护等重点环节、部位加强安全监管与指导,严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特种设备伤害、人员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消防救援队伍,加强日常巡检,全面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措施,按照预案流程细化、力量准备充分、装备设施充足、培训教育到位,加强应急队伍、器材、物资的准备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和处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