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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城管】禁燃禁放禁烧,守护“沙河蓝”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城管局     打印

根据《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市城管局积极行动,全面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为全市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清新、文明、美丽的新年环境。

一、执法车辆宣传禁燃禁放禁烧通告

城管局组织8辆执法车,对全市范围内小区、广场、车站、市场、商场、沿街商户及行人进行语音宣传禁燃禁放禁烧通告。

二、签订禁燃禁放禁烧责任书

积极开展主城区经营门店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走访宣传工作,逐户签订《承诺书》3500余份,倡导门店坚决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焚烧香纸冥币。

三、张贴禁燃禁放禁烧通告

在宾馆、医院、学校、公园、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0余份。

市城管局在此呼吁大家,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禁烧规定,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倡导大家转变观念,摒弃传统祭奠陋习,选择文明、环保的祭奠方式。市城管局将持续稳抓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