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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服务民营经济出实招 30条举措齐发力

发布时间:2020-01-19    来源:行政审批局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局聚焦企业办事的难点,着力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上下大力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5方面30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简化市场主体准入环节,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审批服务集约化、精准化、高效化,大力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助力沙河市高质量赶超发展。

市场准入方面:企业登记“网上办”。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名称核准“自主办”。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政服务。企业办事“当日结”。各类企业注销以及非股权的变更事项实现“马上办”,90%的事项实现1个工作日内“快速办”,一般事项“即来即办”,特殊事项2日内办结。执照遗失“免登报”。对于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损坏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公告。企业注销“再简化”。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简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放宽退出条件,降低退出成本,缩短退出周期,建立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投资立项方面: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引导企业通过在线监管平台申请办理,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对关联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六个一”(一口受理、一套材料、一同审批、一场勘察、一次出结果、一表跟踪)并联审批管理模式。实行局领导联系项目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困难,举一反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工程建设方面:实行备案审批再压减,取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缴存凭证或保证保函证明等事项,进一步降低门槛。实行审批事项合并办,原需单独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一并办理。简化社会投资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整合服务窗口,建立施工许可专区,明确牵头单位。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扎实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建立企业招投标“不见面”服务平台,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规范交易活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加快与省、市平台融合步伐,尽快实现数据共享、无缝对接。

综合服务方面:编制《沙河市行政审批局“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汇编》,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行一窗受理,容缺审批,精减证明材料。积极推行套餐式服务、双向免费邮寄服务,建设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专区,提供365天“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实行“妈妈式”服务,深化情感上暖心、行动上贴心、措施上用心、机制上顺心、关系上无私心的“五心”服务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以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提供优质帮办代办服务,使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