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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打印

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以下简称沙河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沙河支行结合自身履职特点,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扩大政务公开广度,加大政务公开深度,推进了政务公开的深入发展,促进了沙河支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支行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了各个成员的工作职责与分工。领导小组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并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内容。

二、夯实基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支行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借鉴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形成了配套的制度体系,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程序、监督约束机制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保密审查部门的职责、审查内容及工作程序。

三、周密部署、统筹规划。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相关信息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核程序后方可公开。因地制宜,努力完善行政审批场所,实现基层人行政务公开的规范与严谨。公示了行政许可名称、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期限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布了投诉电话。通过这些措施,方便了公众查询,有效实现了政务公开,提高了人民银行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了人民银行科学、高效、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职责和设置

公开了沙河支行的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人民银行法、行政许可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与沙河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沙河支行办理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条例》要求,沙河支行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支行公告栏发布机构职责和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工作信息。二是组织金融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有关履职信息。三是通过沙河市政府网站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沙河支行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沙河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沙河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有不尽完善之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支行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保证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纪检监察、法律事务等部门要发挥职责,认真开展检查、指导,把政务公开工作扎扎实实推向深入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方便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查询了解沙河支行有关政府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办公地点:沙河市建设北路13号,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

公开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054100

联系电话:0319-8801062

来函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