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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公安局 打印

沙河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河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6258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沙河市公安局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总方针,坚决落实市局党委一一四六工作路线,严格贯彻落实邢台市局和沙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忠于使命、担当进取,有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打赢经济发展整体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沙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要求,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网上网下联动为载体,充分运用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突出重点,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沙河市公安局机构信息,包括机关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后,准确、及时地在阳光警务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今年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我局预决算共计2次;按照国办公开办要求的统一格式发布了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信息公开文件均按要求移交;规范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沙河公安”官方微信发布警方动态、警方公告、防电诈、警方提醒等各类信息350余条,“沙河公安网络发言人”官方微博共计发布信息1200余条,“沙河公安”官方抖音发布视频50条。今年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保证各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今年我局未收到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所发政策性文件均为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参照施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未建设独立的门户网站,日常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工作”栏目公布信息,发布信息内容包括警情警讯、会议召开、公示公告等。

(五)监督保障。将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组织民警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问答,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2

行政强制

1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8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8

3

6

 0

2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政策解读方面,主要是转发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内容为主,结合本地实际解读较少;三是市政府信息平台发布信息量有待提高。2024年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衔接;严格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时限,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局属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我局政务微博、微信的规范运行管理,不断完善、拓展各项功能,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切实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