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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气象局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河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9-88318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沙河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省、市、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各项重点任务,积极督导、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沙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积极推送、转发相关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相关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确保政务新媒体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手段有待延展,公开内容的深度还需进一步挖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要及时如实地进行公开;二是增强公开的主动性,继续做好气象服务与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