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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税务局 打印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河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9-87027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沙河市税务局在邢台市局及沙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改进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开放度、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心的信息,主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A级纳税人、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税务管理领域信息进行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平台发布通知公告5篇、公开人事任免2篇、政府采购信息8篇,确保各类信息更新及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答复时限内进行了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流程审查,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遵守信息公开纪律,坚持一事一审,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流程台账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公开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充分依托政府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沙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规定时间节点及时发布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信息,发挥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在办税服务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讲解视频,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300余份,更换宣传展板15个,在省、市税务局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利用税企交流群,纳税服务交流群等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政策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的监督方式。严格施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文件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严格对信息提供部门、审核部门、发布部门进行监督,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监督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立即整改,并对违反政务公开纪律的部门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进一步推进部门联络员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压实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发布人员责任,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中的税收政策解读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加强税务干部的业务学习,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吸引力、针对性,及时对国家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解读,推出形式新颖的政策宣传作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