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住建局 打印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9-8788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邢台市及我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通过沙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2024年,住建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在答复时限内进行了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公文公开审查机制,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固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准确转载发布相应政策。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信息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细化实化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稳定运行;积极参与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意义的认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力量较为薄弱。

下阶段,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住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