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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司法局 打印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邢台市政府要求,我市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回头看”,现决定:

对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沙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1

《沙河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享受财政补助的实施办法》(沙政字〔2020〕35号)


解读链接:《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