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酸枣资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酸枣资源及限期采摘酸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3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2023年7月3日前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 传真:0319-8702618
2. 信函:沙河市农业农村局(邮编:054100)
3. 电子邮件:shsnjtg@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