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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褡裢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褡裢办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和邢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河市褡裢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9-88214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沙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全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为加快经济建设、打造美丽沙河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2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2余条(机构职能1条,乡镇动态60余条,财政预决算2条,行政执法公示28条,权责和公共服务清单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90余条,通过美篇公开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方便群众申请,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我单位积极配合沙河市级政府,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复核。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贯彻落实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转载发布相应政策。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办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群众对网站、微博、微信的认识不够,参与度不高;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褡裢街道办事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美篇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更新。

(二)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落实政务,凸显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开展创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

(四)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3年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办重点领域公开主要为财政预算和决算、环保信息、扶贫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