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9-8756770。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各项重点任务,积极督导、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公告、行政处罚结果、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情况、重点民生工作信息等。信息公开平台包括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及其他部门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公文公开审查机制,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文件信息公开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及时转载发布相应政策,保持平台更新。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确保政务新媒体稳定运行;积极组织我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参与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3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