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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来源:政府办 打印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沙河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各项重点任务,积极督导、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在政府网站相应栏目中进行公开。明确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经过“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2024年,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100余条,其中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104件。全市各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转载各类政府信息3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办复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公文公开审查机制,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完善细化了我市《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文件信息公开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督导我市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及时准确转载发布相应政策。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网上巡查及每周打卡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稳定运行;积极组织我市各乡镇办、政府各部门参与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9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32

行政强制

24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0

0 

0 

0 

0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8

0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0

 0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1

 0

 6

 8

 3

 6

 2

19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市虽然推动完成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一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渠道,不断提升我市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增强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满足民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市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